燕子和柳顺结婚十年了,她怎么也没想到十年的爱情抵不了一碗三元钱的混沌。 这十年来,燕子饱尝爱情的甜蜜,躺在爱情围城的云窝里惬意地徜徉。只要下班回到宿舍,做饭、洗衣等所有家务事都由柳顺义务承包;柳顺外出办事,必须经燕子同意并且在燕子规定时间内返回;晚上下班看电视,也得看燕子喜欢看的爱情剧,只能在穿插剧中广告时,闪电般扫描一下酷爱的体育频道。偶尔遭遇牙齿磕到嘴皮,但终是柳顺扮演嘴皮的角色投降,外加一千句甜言一万句不敢才能获得重新耳鬓私磨。 柳顺经受不了一碗混沌的诱惑,燕子忍受不了柳顺的背叛,忍受不了从云端中跌入深谷那种痛入心肺的感觉。燕子决定打电话回家告诉家里人她要和柳顺离婚,她相信自己离开柳顺会过得更好。燕子嫁给柳顺时,柳顺家很穷,穷得只有燕子愿嫁给他。跟着柳顺没用过化妆品没穿过好衣服。你既然背叛我,休怪我要离婚,要不给你带三顶四顶五顶绿帽子,让你给压得抬不起头来。“ 喂……,妈妈、妈妈,我数学考了九十五分,得了全班第一!”接电话的是大女儿。聪明的大女儿一下子听出妈妈的声音,兴高采烈地报告自己的成绩。“妈妈、妈妈,我要乳娃娃!”才三岁的二女儿抢着说。“……”燕子哭了,离婚后两个女儿怎么办?冲出眼眶的泪像断线的珍珠一样滑落。事情是这样的。柳顺和燕子在福建泉州一家工厂打工。虽说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但丝豪不影响两人的相互体贴。柳顺三十岁就身体发福,到现在三十三岁不但未减,反倒长胖,他有点担心自己会患高血压、高血脂之类的疾病。巧的是工厂组织义务献血,并对献血者给予200元的奖励。“我们还没穷到要献血的程度!再说一滴血七天饭,你献的血要多少天才能补足啊!”燕子不让去,无论柳顺怎么说胖不好胖易病,就是坚决不让。下晚班了,燕子回到宿舍,却不见柳顺的影子,非常懊恼。心里嘀咕着这死东西死到哪里去了,手里心不甘情不愿地洗菜弄饭。忙了一阵,柳顺才哼着歌乐颠颠地跑过来。“你去哪啦?”“猜猜。”“哼!”燕子嘟起嘴,两条弯眉成了倒八字。柳顺见燕子生气了,忙从口袋里掏出两张百元钞票,讨好地凑上前来,递给燕子。没想到燕子更生气,哇地一哭:“我真命苦啊,跟着一个穷鬼,叫你不要卖血你还要去。我命真苦啊,还要靠卖血赚钱!我真命苦啊~”柳顺将钱塞进燕子的口袋里,燕子身子一甩双手推着柳顺说“你给我出去!”被推出门外的柳顺垂头丧气,春夜明朗的夜空,星星点点似乎在嘲笑。辛辛苦苦去献血,不想燕子买什么来补足营养,反而被拒之门外。尽管柳顺也曾预测未经燕子同意的后果,但没想到有这么严重。“柳顺,柳顺……” 柳顺扭头一看,原来是车间里的小娥,长长的辫子大大的眼。小娥虽说不是漂亮,也结了婚生了小孩,可是在这百分之九十九是男员工的工厂——有人戏称连蚊子也全是公的,当然会引人注目。平日里,两人在同一车间,柳顺有时帮她,她也相当感谢甚至把他同自己不成器的三等残废老公相比,渐渐地产生一种爱慕之情,柳顺只当不知道。小娥拉着他进了一家餐馆,叫了一碗混沌,亲自端到柳顺手里。“听说你去献血了。这混沌里有不少瘦肉,多吃点,补补身体。”柳顺心里一热:哎,十年的结发妻子不如一个萍水相逢的同事懂得体贴懂得关心。“说,这一个小时你都去哪里了?”柳顺归来横遭一记责问。“我,我,我跟酒鬼喝酒去了。”柳顺当然不敢说跟小娥在一起喝混沌的事。“你敢骗我?!酒鬼还在加班呢!”“……”柳顺语塞,但支支唔唔仍不敢说出真相。尽管春寒料峭,尽管明天早上六点还得上早班,柳顺还是不得不被栓在门外,孤伶伶,惟有身后细长的影子作伴。微风拂来,柳顺一身鸡皮疙瘩。“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婚后,柳顺已习惯了这种在夜中徘徊的滋味。从宿舍走到厂门五百步,从厂门走到宿舍五百步。仰望,众星捧月;低头,形影相吊。去献血是一种违抗,喝混沌是一种错误。柳顺想,难道真是这样吗?突然,前方出现一个女人的身影。燕子,是你吗?你原谅我了吗?错了,又错了,不是燕子,是小娥,是那不漂亮却引人注目的小娥,是那田野间被灯光吸引了一下扑向灯光的小娥。有人说女人的感情夜间最强烈,男人的感情夜间最脆弱。这话有一定道理。纸是包不住火的,柳顺终究瞒不过燕子。燕子哭得很伤心,忍受不了柳顺的背叛,忍受不了从云端中跌入深谷那种痛入心肺的感觉。谁说爱情无价?十年的爱情只值三元!燕子的泪水随着话筒滑落,耳旁只闻不懂事女儿的嘻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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