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就在我们的无所不在。A你在某个时辰,张开嘴巴,笑。无声的笑,一条弧线,柔软和坚硬。带着明亮的色彩刺入你火焰一样的瞳孔。爱的语言之后的语言,接吻时卡在喉咙里的那一声呢喃。她们在那里歌唱,月亮是圆的,和你的嘴唇一样丰满。可我把它咬了一个缺口,很多花朵逃了出来。一朵两朵三朵。红色蓝色绿色。那么多颜色,多像快乐,多像快乐。还有那温暖的黄色,多么幸福。7月9号,蓝调地下酒吧,福建摇滚现场。我刚结束一场所谓的作者见面会,讨论完芙蓉姐姐和抄袭,回答一些现场安排的托儿们的无关痛痒乃至借以抬高自己的问题,签名,赠书,合影,麻掉了的笑容。出了门,大家都作鸟兽散。一个人站在陌生的街头,是的,陌生,因为我在这个看似繁华的都市里生存了三年,而不是生活。我有点疲惫了,我甚至不知道我该如何走入那些人群。我承认,那个时候我有点不知所措,我犹豫不决,我惶惶不安,我不知道该抬起自己的左脚还是右脚,这个夏天的晚上,我忘记了该如何行走。然后收到了周末发来的短信,问我要不要来,现场正HIGHT呢。那个时刻我感觉他挽救了一个很想自杀的有为青年。周末是个电台音乐节目的主持人,微胖,笑起来两个酒窝,小平头,带着一副黑框眼镜,一个看上去很温顺的人,就好像他全身的匡威那样让人觉得朴实近人。认识他还是在昨天,和他一起做有关80后的节目,进了那个电台,才发现中国什么行业都不缺人,我是说,那一个大大的办公室里挤满了这么多压着嗓门说话的人,让我想起专门生产假冒名鞋的车间。这次摇滚聚会是他联系的活动,也正因为这个活动,电台同意把他主持的那个音乐节目推到半夜继续做下去试试,本来的那个时间段已经20万卖给了一个性病医院做广告,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正在他家里喝他给调我的血一样的饮料,他说是从我的小说里得到的灵感,他说本来以为我也是个青春唯美的孩子,想不到看完我的所以小说后发现原来我还是个残酷的人。我笑,喏,干杯,残酷的青春。干杯,我和周末咽着大扎啤。酒吧很小,演艺台前挤满了吃饱喝足的狂热的人民。已经是第三个乐队的第四首歌了,唱的是张楚的《孤独的人是可耻的》,我终于明白什么叫做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了。毕竟是做音乐节目的,周末认识的人还真是不少,这让我站在他的身边显得太过于沉默寡言,于是我干脆离开他,自己找了一个位置坐下来,背靠着高高的沙发,不时有几个爆炸头,鼻钉肚脐环,露股沟穿黑红双色丝绸及膝长袜玩视觉系的小孩扭着屁股从我眼前挤过。某一个时刻,我突然转头,我干燥无比的嘴唇差点碰上两片艳红丰润的嘴唇,我听到自己的喉咙里传出来的空洞的声音。一下子靠得太近了,我只能看到一丝光在她黑色的瞳孔里一闪即逝,她继续面无表情的转过头去。她跟我背靠背坐着。乐队一个接一个,高潮一次接一次,摇头,呐喊,口哨,偷袭,尖叫,撞击,中指……,我却觉得平静无比,所有的喧嚣都化成啤酒被我一口一口地吞咽下去。是的,我不是一个摇滚迷,我只是需要这样的现场让自己平静下来,我不否认我不懂摇滚,尽管我也听平克·佛洛依德,听涅磐,听林肯公园,瞧,其他英文名字的乐队我都记不住,我不懂英文。最后一个称为玫瑰大炮乐队的出场掀起了全场的尖叫,男歌手站在人群里甩掉衣服,露出一身的排骨,弯着身子握着麦克风像握着自己的生殖器,嗓子里一声吼叫低沉转而尖锐,他几乎是被人们抛上了演艺台,我一直听不清他在唱的是什么歌,但是我惊讶于他喉咙里竟然能发出的那一阵一阵的沉闷的呻吟,有十几个男男女女搭着肩膀站成一排,开始跟着他的节奏疯狂地弯腰点头,像海浪一样,一潮压过一潮。一曲过后,全场都安静了下来,他开始喘息,用手撩起自己湿淋淋的长发,他长的很清秀,有两个很腼腆的酒窝,他说,我们的乐队可以没有我,但是绝对不能没有……“末未,末未……”他还没有说完,大家就开始喊出她的名字。他微笑着从人群里牵过一个女子的手。她微微笑着,站在那里,一句话也不说,就开始低低地唱了起来,她的声音不大,却很有穿透力,像阵阵来自天籁的谣唱。从她的深处散发出一种独特的气质,她身材高挑、苗条,头发像海草一样披挂下来轻轻地招摇,高鼻梁、深陷的眼,皮肤白而细腻,化妆淡雅,服装前卫时尚,但又继承了古典的、很有韵味的美,身上透出一股圣洁典雅的气质,决没有暴发户那种俗气和卖弄风骚的邪气,在看她时,能产生既赏心悦目、又无比仰慕的审美感受。我看到了她与我对视的眼神,我发现她就是刚才和我背对着坐着的女子,她那天真的坚毅的眼神,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魔力和孤独。其他的声音在我的耳里消失不见,只有她的嘴唇在那里低声吟唱,像风一样一直吹到我的心里。聚会终于在鼓手连续三次的疯狂打击中结束了,人们余意未尽地散去。我也告别正周旋于各个乐队之间的周末离开了酒吧,在穿越一条所有的路灯都被砸坏的小巷的时候,我看到了那两个玫瑰大炮乐队的主唱。他们在那里争吵着什么,然后我看到那个男歌手一个巴掌拍在末未的脸上,转身离开。她靠着长满潮湿苔藓的墙壁慢慢地滑下身子,我走到她的面前停了下来,她抬起头来看我,嘴角有淡淡的血丝,我给她递过去一张纸巾,她没有接,只是似笑似嘲地看着我。那个晚上的月亮很黄很亮,小巷很深很黑。小说从此开始。B穿过夜晚如同穿过墙。你我能否拥抱在一起。犹如进入一个有月光的夜晚,月光落在你娇美柔软的唇间。那里盛开着玫瑰。玫瑰下栖息了幸福和忧伤。谁在轻吻,冰凉的,从一个梦里走到另一个梦里。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温暖而潮湿的舌头和嘴唇轻轻唤着我的名字,鱼在那里吐出气泡把我包围。色彩斑斓中有一个透明的杯子,一颗盐静静地从水面沉到杯底。我打电话给周末,我说我想写一个有关摇滚的小说。小说的主角里必须有一个叫末未的女孩。他沉默了一下,然后说他可以帮我联系她。我没有告诉她,末未已经在我这里住了一个晚上,然后不辞而别。我的笔名叫呢喃的火花,他们问我为什么要起这个名字,我说我也忘记了,可能,火花烧不疼人吧,不信你可以试试。忽明忽灭,无法捉摸,无法定型。不过我可以告诉你,我今年23岁,我来这个城市三年了,我搬了一次家,我的床上睡过两个女孩。哦,是睡,不是躺。昨天晚上我和末未穿过了这个斑斓无比的城市,她像是在黑夜里行走的一只白猫,脚步很轻,却无法逃开人们的视线。我们一同走在阴影里,一样的目无表情,仿佛只是同路的两个陌生人。但是她还是来到了我的房间里,睡在了我的床上,那个时刻我觉得我的床单洁白无比。我照常喂鱼,不过我今天多冲了一杯盐水,她一口气喝完,然后倒头就睡。我坐在窗台前,我的生活才刚刚开始。我的房间在六楼,靠着马路,有大大的落地窗,可以看到整条的闽江,高架桥和高高的灯柱,桥下有大片的的草坪,草地上还有不少的人毫不忌惮地拥抱在一起。我回过头去看末未,她抱着我的枕头睡得正香,她微微展开的身躯就像是正要绽放的昙花,她的身上有一股很奇特的香味,像是路边的小花在露水里发出清淡潮湿的气息。我承认我是有欲望的,我在空白的文档上打下“伤花怒放”四个字。然后我听到她喉咙里发出一声低低的呻吟,她的脸转过来,对着我,外面的灯光刚好照进来。落在她的身上,照在她那饱满的嘴唇,笔挺的鼻子,光洁的锁骨,形成了柔和而性感无比的阴影。我忍不住想去抚摸她白皙光滑的脸,我的手在触摸到她微热的呼吸的时候,下意识地收了回来。她的嘴角处还有淤血,微微鼓起青紫的一块,有一种隐隐的熟悉的疼痛撕扯和纠缠着我的心。我轻轻地合衣在她的身边躺下,静静地听着她的呼吸,带着均匀的停顿,合着我的心跳。我的头顶上有风扇,在不停的旋转,在我们的身上投下了水波一样荡漾的阴影。我就这样睡去。在梦里似乎听见有人在叫我的名字。醒来的时候,我的嘴角有一丝血腥的味道,那里,被印上了残败的口红,像一片枯萎的玫瑰花瓣。她已经不见。来如春梦几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我的电脑还开着,我看到多出了几个字。“这是一次飞翔。”我知道她还没有走远,我坐在窗台上看她钻进一辆的士,奔驰在炎热无比的夏季都市。C我们都知道,这是一次飞翔。天使的翅膀收起,你又蓝又紫的衣裳。你说——雨水茂盛,花朵怒放。你飞得很低。骄傲冷艳的女皇在花蕾宝座上,高高地扬起头颅。你掉在我的肩上,一声疲惫的柔软。排好队,排好队。我们一起张开翅膀一起来轻轻喊你的乳名你是睡着了,在我堕落的怀里。2005年7月19日,第5号台风入侵。末未就坐在我的前面,喝拿铁,抽骆驼。她问我,“你叫什么名字?”她问我,“你想知道什么?”我没有名片,我跟她说我是一个作家,想写一个有关于摇滚的小说,想以她为原型。“作家?”她夹着烟像看怪物一样看我。“未来的,等我写完这个小说后就是了,我也可以自我介绍为写手,如果你觉得我自称为作家很好笑的话。”“只要你喜欢。”我又补上了一句。然后发觉自己好献媚,又沉默了下去。她也不说话,好像在考虑要不要接受。我看着她坐在我面前,我突然大笑起来,“作家”,哈哈,“作家”。是的,我是一个标准的“坐家”,我每天要在电脑前坐上十二个小时以上,我的身边堆满了碗面盒,速融咖啡袋子,饼干袋……。我头发疯乱,我眼睛凹陷,我皮肤干燥,我瘦骨如柴,我常年脚下穿着一双人字拖。我眼冒金星,我需要钱,我要写她,因为我知道这样的稿子不怕没有人要。“又一个疯子。”我承认我一直是狂燥不安的,我急功近利,我想离开这个城市,我知道我必须离开,而我却一无所有,我刚出过一本书,那又怎么样,到现在我都不敢和人家说稿费的事情,谁让我只是个刚出道的写手,中国太不缺写字的人了,而我以后还得靠着他们混饭吃,创作不能以金钱来衡量的,不是么?我只是个会用文字来呻吟的人,可我还死皮赖脸地欺骗人家我是个作家。我自己都无法承认,我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我面前的这个女子看起来一点也不善良,从她那不屑的嘴角都能看出来,可我一点也不在乎,真的,一点也不在乎。因为我很清楚,她比我好不了哪里去,这种外表冷酷内心软弱无比的女子我见得多了,每天从这个酒吧窜到那个酒吧,就为了那一两百的出场费,还要受各种老板客人的凌辱,和男友之间除了无休止的争吵还是无休止的争吵,却谁也离不开谁,都是绑在同一条绳子上的蚂蚱。她男友那么瘦,比我的瘦骨如柴还瘦,没有二两肉。还不知道有没有吸毒呢,有的话,估计还是个虐待狂和自虐狂。瞧,这就是我的直觉,我完全知道像他们这样的角色应该如何来塑造,极端的,叛逆的,愤怒的,痛苦的,诵员径竦模?能勾起人的罪恶心理的,符合人的快感情绪的??我为彼此感到悲哀。难道我要一直这样下去,到我没有青春的时候,我还像一条老狗一样,内心狂燥,外表温顺,永远做一个有着低级情趣的小写手,可是话说回来,路是我自己走的,我有什么可抱怨的。如果不是因为偶然的一笔稿费让我一下子变得目光短浅起来,说不定我现在还在设计那条牛逼的路上一路狂奔呢,谁敢说我成不了一个国际级的设计大师了,虽然中国的行内人士常说设计师不如妓女。如果不是为了那各种比赛的报名费我才不会去写那些稿子呢,我原本多自我一愤怒青年啊我。OK,在我内心翻江倒海的时候,她终于和我说话了,她抽完了第五根烟,“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名字,你想知道些什么。”“我叫火花,哦,只是我的笔名,一个符号而已,你如果觉得和我不相称,你可以叫我大卫什么的比较符合我的名字。”调侃我还是会的,但是我不知道自己找她到底想知道一些什么。一个二十三四岁,喝拿铁抽骆驼的女子,唱得好又怎么样,长得好又怎么样,就算从她的身上找到维纳斯、雅典娜、圣母、圣·安娜、丽达、三美神等等的身影那又怎么样。自命清高,没有人捧,她还不是天天窝着,身上不就那些破事吗?年少轻狂,自以为为了理想可以什么都不顾,一路狂飙,挥霍青春,想回头的时候却已经来不及了,因为再也无法平静下来,适应其他的生活方式。一个地下乐队的歌手,有什么是可以不被想象的,表面上对什么都不屑,冷酷得要死,还不都是装的。不过话说回来,这个世界上,谁不“伪”的啊。“我想写你们,写个纪实稿,用你们的真名和照片,我希望我们能好好配合,争取在大的杂志上发,我相信这样的媒体对你们的炒作是有好处的,我相信你们也不想一直处于现在的这种状态,和那一些不入流的乐队瞎混着玩。我觉得你们和他们不同,你们有很大的潜力和市场的,难道你就不想出名得利?”好吧,我承认这是一个交易,我承认写纪实稿的稿费是最高的。“可以考虑。”在互利的条件下,没有多少人是会拒绝的。她打了几个电话,然后跟我说接受我的建议,可以用他们的真名和照片。最后她跟我说,今天晚上她不想回去了,还想去我那睡一个晚上。和她一同出了咖啡厅,城市正兵荒马乱的,四处狼籍,台风果然不是吹的,像我这种55公斤级的,基本上不用走路,是用飘的。我和她手拉着手,顶着风,算是彻底地共患难了一回。这真的是一次飞翔了,我突然感觉我是那么的坚强有力,她像一只小猫一样躲在我的怀里,虽然她的身上与很颓的烟味,但是当我搂着她的时候,我发觉我喜欢这个女子。她是我第一个采访的对象,我的目的是,我想知道她的真实的故事,而不是虚构。去我住的地方,必须穿过一条小巷,两旁都是阴深的工地,像被包裹的森林。我们都是夜里奔跑的兽。D我的唇吻过谁的唇,我的手臂谁枕着直到天明。那雕塑一样的记忆,像镜框里静默的呼吸。窗外,听得见的风景在攀延,迷人的,飘摇的,微笑。谁在我的内心最深处悄悄地,独自生长。正如我所期待,你们所想象的那样。末未再一次睡在了我的床上。一进门,她就脱掉了她早已经湿透的裙子,剩下黑色的内衣内裤,她真是个妖魔。她说,“别介意,不是想知道我们的故事吗,那么从伤疤开始。”她身上的每一处伤疤都有一个故事,她残忍地一个一个的揭开,像鲜花一样一朵一朵怒放。她夸耀着她的伤口,那里每一处都是肥沃的土壤,长出滴血的玫瑰。她跟我说,“你能抱着我吗?这样,我会觉得比较温暖。”我的颤抖让她微笑,她看着我的眼睛,然后轻轻地吻了一下我,“你真像个孩子,就让我说故事给你听吧。”不,你什么都不用说,我只想这样抱着你。她终于睡着了,在我的怀里。外面的台风已经停息了,城市变得安静无比,高架桥上只有路灯寂寞地照向漆黑的天空,照在高涨的江面,水光粼粼。偶尔有一辆车带着疲惫柔和的光从黑暗中开来,到黑暗中去。我习惯性地打开电脑,但是我不知道在《伤花怒放》文档上写下什么,她的伤口一下离我太近了,让我无法触摸。鼠标停留在《我们都是夜里奔跑的兽》上,这是我没有写完的一篇长篇。女主角叫七七,是一个舞者,她和画者明在网络上相遇。过年的时候,她坐30个小时的火车去看他。火车是黎明的时候到达,他在火车站等了一个晚上,见面的时候,他们没有像想象中的那样拥抱,只是那样面对面轻轻地笑着,像铁道那边吹过来的微凉的风,他们好像一开始的时候就一直站在这里,没有任何陌生的感觉,他们太熟悉了这样的场景,面对面,微笑,在彼此的想象中出现了很多次。他带她一起走进出站的地下道,有点长,声音很空,是他的脚步。他走在前面,实在是瘦,一点也不是她喜欢的情人的样子。他们去一个小岛,岛上有一个女神庙,他们去烧香许愿,他们都很虔诚。他们没有请女神保佑他们的爱情,他们都不喜欢有谁来操纵自己的爱情。他们这样彼此相爱,但是知道,他们之间的爱是多么的渺茫。世界上最大的痛苦,是明明知道不能在一起,却要偏偏相爱。黄昏的时候,他们一起去海边拣贝壳。海很宽很大,不知道怎么形容。她的头发在肆意地飞舞,这个时刻,他们的声音都被海浪带走,他们跟着海一起呼吸。他就站在她的身边,她多想他能拥抱她啊,像海一样,让她做一条只属于他的美人鱼。她只想他能够轻轻地吻着她。感觉到她心的颤动,微微的,发麻,然后潮湿。那是一滴眼泪的重量和温暖,却像海一样,蔓延过她的头顶。可是他依然只是安静地站在她的身边,他也看着海,眼睛里有被打湿的忧郁。他们之间有太多的相似了,他们都太清楚对方在想什么,因此他们很难过,真的很难过。他们都是疯狂的人,都可以不记后果,他们说要找个季节一起私奔。但是他们又是现实的人,他们有太多的不可能,她不可能离开她生活的城市,而他是那么的天真和单纯,他说他不怕什么,他只怕自己,怕自己会先逃离,他是个不安定的人。她慢慢地蹲了下去,她哭了,她对着大海哭了。他站在她的身边,用手机录下了她和大海一起哭泣的声音。她本来有个男友,死了一年了。他的男友是一个志愿兵,在一次军事演习中,被炮弹击中,奄奄一息的时候,他打了一个电话给她,他告诉她,他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和她一起去看海,他说,只有大海才能见证他们的爱情,他要鱼答应他,有机会一定要去看看大海,他会在那里等她。她的男友死了一年了,这一年来,她没有掉过一滴眼泪,她依然可爱招人喜欢。她告诉他,今天,她才找到了呼吸。她是一条离开水太久的鱼。他知道,眼泪就是她的水,她想干枯掉自己。他蹲在她的身边,不说话,递给她一张纸巾,她没有接,她直接搂住他的肩膀,把眼泪和鼻涕都往他的毛衣上擦,他犹豫了一下,然后慢慢地把手放在她的头发上很轻地抚摸。这个黄昏,他们什么话也没有说,他们沿着沙滩一直走,一直走,沙滩很干净,只有身后他们走过的脚步。他们拣了很多很多的贝壳,直到黄昏掉到了海里,他们知道,他们的少年已经老去,他们面对的是黑夜一般不可知的生活。……醒来的时候,她并没有像上次那样不告而别,而是紧紧地抱着我,窗外的阳光照射在我们的脸上,窗帘垂下来包裹住了我们,我和她接吻然后我听到她的一声呢喃,她的长发缠绕着我的手指,她的喘息是玫瑰的气息血红的,野性的,自由的。我们互相吮吸着彼此的伤口,在那里种下了玫瑰和呢喃。E来吧来吧。让你的眼泪流进我嘴里,诱人的嘴唇停留在,我无法到达的地方。昨夜的昨夜已经死掉,夜之城在旋转,湿漉漉的八月被塞进电话里,电话再也发不出一句完整的声音。亲爱,亲爱。我的一声呢喃,你的半生叹息。末未带我去他们乐队呆的一处废弃的地下工厂,四处是一些残破生锈的金属,满地滚的啤酒瓶。他们三个光着膀子叼着烟在那里甩牌,空气很压抑,闷,汗臭,四处有老鼠和苍蝇。末未一一向我介绍他们,主唱阿J,长头发,光膀子,很高,瘦骨嶙峋,永远缺乏营养的模样。鼓手小D,大耳环,大鼻环,光头和光膀子上有太阳神的刺青,强壮。贝司手小杰,一副中学生模样,三七分,皮肤白皙,脖子上挂有一个银制的小挂表,末未跟我说里面是他妈妈的照片,他有很重的恋母情节,可是她妈妈离开他和他爸爸去美国了。和他们打过招呼之后,他们就开始练习了,我则给他们拍照。他们呐喊,他们满口粗话,他们迷失自己,寻找自己,在各种角落里如风穿行。他们只要抬头看天,低头看地。他们的表情麻木,他们的内心矛盾,一种叛逆,一种生命的追求,这是他们所为之努力挣扎的,却又在挣扎中迷失了自己。我知道,他们并不愿意去说自己的故事,谁都一意孤行,傲慢、倔强、漫不经心,脆弱、急躁、缺乏安全感,常常把自己武装起来,这些都是通病。而我,只要在这里听他们的声音就可以了……末未微微笑着看着我,她的声音依然很低,撞击我们的昨夜,我们的疯狂。阿J,她的男友,依然狂燥如一只怪兽。我知道,他一定很爱她。回到住处。我打开电脑,伤花怒放下依然只有那几个字,这是一次飞翔。《我们都是夜里奔跑的兽》。她喜欢跳舞,他们说过,要一起去放纵一下自己。她是个网络编辑,认识他,是因为他在她那里发的第一篇文,文字充满张力和弹性,这种张力和弹性让他感到窒息,如面对文中那绝色而妖媚的女子,还有那净美得像清晨阳光一样的男子。此后他的文字里都是如此,像是一部无声的黑白电影,偶尔出现一些艳丽的色彩,那是一个人的自言自语,那些镜头像是不会间断。无声让人寂寞,寂寞,寂寞让人疯狂。在那优雅的唇齿间,呼吸也带着玫瑰的香气,香气透出紫色的魔力。她几乎能看见平静下的暗涛汹涌、起伏激荡,她几乎碰到了疼痛,他的,她的。每次看他的文字总是在夜里,在忘掉灵魂的黑夜里,慢慢的被吞噬。她总是对文字好的男子有着莫名的好感,她加了他的QQ,那个时候,她有个感觉,总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但是她无法不对他好奇。开始的时候,她们聊文字,然后是生活。中午的时候她一个人躲在办公室里给他打电话,办公室很大很空,她尽量压低着声音。那时候,她刚刚失恋。她们一开始就说,她们不要柏拉图,她们只是需要互相倾诉的朋友。但是到底,他还是忧伤的,而且寂寞。他爱上了她。他的爱让她害怕,她刻意逃避。她终于明白当时她作错了什么,其实一开始她就应该想到,最后他们会爱上彼此,是的,爱。她确定她爱他,她在BLOG里写上。策划私奔,预谋失身。她相信他看得到。除了对她的爱,他真的好安静,他跟她说,他写的文字都很简单,他就是用文字在画画,他是美术系的学生,他曾经给她寄来一本他画满的速写本,他的画跟他的文字一样简单。她知道,他的文字和画里都有一个这样的女子形象,长长的头发,纤瘦的身体,笑起来,带着落寞。他跟她说,因为她的笑,他的文字开始彻底的忧郁,却又充满了希望。他说,总有一天,他有能力的时候,一定会去看她的,让她去火车站接他,他想抱抱我,看看她是不是他想象中的那么轻,那么瘦,像一朵开在夜里的花,在风中飘摇。她开玩笑地问过他,要是他一直没有能力呢?他说他会像以前一个人跑到北京去画画那样,买一张站台票,跑上火车,来上海,看她。她问他,他要睡哪里。他说,地下铁或者天桥。真是个孩子,真傻,她怎么舍得?她会让他睡在她的身边,眼睛看着眼睛,然后一起微笑。他们谁也没有想到,会是她先到了他的城市。他的城市真的很小,就像这个迪吧,小得只有两个DJ,一个领舞小姐,舞池里挤得像是个万人坑。她要上那个领舞台,我要跳,疯狂地跳。她从小就练舞蹈,而且一直很被老师喜欢,后来因为一次排练受了伤,她才黯然退出,她直接退了学,进了现在的公司。做一个安分守己的小出纳,偶尔去迪吧跳舞,也必定是要在领舞台上跳的,因为,她不甘心,她真的很不甘心,她的青春梦想就这样地离她远去。或者她真的是一朵只在午夜盛开的寂寞之花。想不到一直消沉自闭的她,在舞台上是那样的让人疯狂。像一只在黑暗中奔跑的兽。这个时刻的她,可以迷醉万众,她对他们高举的酒瓶,猥亵的笑脸不屑一顾。她涂红色的指甲油,穿黑色的衣裙,她的头发永远是黑色,从不染上其他杂色,笔直的,是夜里张扬的灵魂。她踢她的腿,她挥她的手,她甩她的头,每个停顿的瞬间她只看到他,拿着她的衣服,站在舞台下,抬头看着她,一脸安静地微笑。她知道,只有他是欣赏她的,她从他平静的眼睛里看到了隐隐的痛,那是她的,不可遗忘的疼痛。她是一朵午夜的妖花,一瓣一瓣绽开她的寂寞,挥霍她的妩媚灵魂。突然,她就累了,曾经的伤口开始作痛,她下了舞台,坐在舞池旁边的栏杆上,低垂着头,他站在她的身边,扶着她的肩膀。有一些人过来给她敬酒,带着献媚的笑,他一一替她挡去,他们问:“你的女友?”她顺势倒在他的怀里,他搂着她说:“是。”她第一次靠他这么近,我闻到了他男人的气息还有他有力的心跳。他虽然很瘦,但是她感觉到了他的力量,搂着她,温柔而坚定。她只想躺在他的怀里,她好想睡上一场觉。在他的住处,她叫他转过身去,他真的就转过身去,面对雪白墙壁,像一个被罚站的孩子,一动也不敢动,她甚至从墙壁上的镜子里看到他紧紧地闭着眼睛,他,在轻轻的颤抖。他的吻急促而且生硬,他甚至不懂得闭上他的眼睛,那是多么害怕和幸福的眼神,她用她的手去遮住他的眼睛,他的手放在她的身体上是那么的冰凉拘束,她打了个冷战,她的身体不被异性碰触已经一年有余,这种感觉是那么的陌生而又让她心起涟漪,她慢慢放开她自己,她热烈的回应将他带入了他从来没有到达过的禁地,他们如此地放纵着自己,他们整夜整夜地纠缠在一起,他是那样的羞涩和不安,但是他的爱是那么的坚定和莽撞。她在他的胸口听到了他的幸福和痛苦。他们挥霍着自己的全部,他们一起站在悬崖边上,一起往下跳。他们都是夜里奔跑的兽。他们亲吻,他们纠结,他们感受彼此最真实的体温,他们炽热的打开彼此,他们用最大的努力融化自己,他们用他们最大的力气拥抱,她的指甲狠狠地掐进他的后背。他看着她的眼睛,她看着他,他说,你眼带桃花,勾我魂魄。她静静地躺在他的身边,他的肩膀在她的头发下,她可以感觉到他男子的气息,她侧过脸听他心跳的声音。他收拢了手臂,把她揉得很紧很紧,她就在他怀里笑,让他把她的笑收藏起。他说他要好好看看她,记下她的每一寸肌肤,她大胆坐起,他画她人体,一笔一笔,都是她热烈绽放模样,带着隐匿的娇羞。第二天她就感冒了,不停地咳嗽,他就不停地亲吻她,他说,他愿意和她一起死去。他带她坐公车穿越这个城市。她坐得很低很低,她环着他的手臂,靠着他的肩膀,他吻她的头发,用他滚烫的唇,他们接吻,他们看着彼此的眼睛。他开着摩托车载她在午夜里穿行,他搂着他,头发肆意飘舞,他不时地回过头来吻她的眼睛,她的鼻子,然后他们的舌头热烈地纠缠在一起,他们开到很深的夜里,忘记了自己。他们一起去爬山,然后在山顶上看他们现在呆的这个城市,他从后面轻轻抱住她,咬她的耳朵:“亲爱的,你能看到我们住过的那个小屋么?那里有11朵玫瑰正在绽放笑容。她们得到了王子和公主的祝福。她们会开满山野遍地。亲爱的,让我们接吻吧,闭上眼睛,想着我们一直站在山顶,一直站着,站到永恒,让后世的人来看我们,种下玫瑰,亲爱的,听到了么,他们叫我们:爱人石。”时间过得很快,仿佛他们拥抱在一起,一直在做一场绮丽的梦,他们谁也不愿醒来,但是阳光刺痛了他们的双眼。她跟他说着她逝去的爱情,她从不隐瞒自己,她说一句,他就亲一下她的唇。她说她的初恋,他们同居两年,她原以为她和他会这样子得过完一辈子,后来她有了身孕,他没有逃避,他爱她,她知道,他带她去办了所有的手续,手术后守了她整整一个月的时间。她说到她流产的时候,明搂得她好紧,她看到了他眼睛里的痛,她不知道是为她还是为他自己。但是她不停,她继续说下去,她在宣泄她自己。原来爱上他是因为他的好学上进,可是社会有太大的压力,他慢慢地变得消沉毫无斗志,他们的未来越来越渺茫,她不断地鼓励他,支持他,可是他却越来越冷淡,他不喜欢她去跳舞,不喜欢她抛头露面,可是,那是她唯一的爱好了啊,最后她决定先和他分开一段时间,她搬回家了,她们在一起的时间太久了,她认为他们都互相了解,需要的只是冷静。他们就是那个时候认识的,她看他的文字,那不是小说,那是真实的她啊,她写她的罪,他却爱上了她的痛。她听到他很深的呼吸。她说,什么是爱?爱就是在他离开半年之后就另结新欢的么?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分开的某个夜里再走到那里,很自然地用钥匙打开门,很自然地看到了她不该看到的……她跟他说她的第二个男人,她的韦,那个她愿意为其付出她所有的男子,他是她读书时的同学,一直喜欢着她,在她最痛苦的时候一直和她不离不弃,他很高,很帅,有着长长的头发,是个电台实习NJ,有着很有磁性的声音,他会把她轻轻抱起,转圈,看着她的头发飞舞,他会笑得很灿烂。可是后来,他去当兵了,就那样离她而去。她还想说,她还想说,可是他的舌头已经将她纠缠,她再也喘不过气来。……小说从这里开始断掉。我拼命地喝咖啡,我彻夜地失眠,我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我坐在窗台上,我张开双手想往下跳,可是我依然不知道该从哪里继续。F当月亮坐上我的窗台,在东方的土地上,大海开满芬芳的花。一声爱的呼唤,悠远而绵长。水草般招摇的明眸,燃烧蓝色的忧郁。醉酒的湖水在那里歌唱。亲爱。亲爱。我们一起,坐成石头,站成树林。我站在窗户上摇摇欲坠,今天又升起了一轮又圆又亮的月亮,城市开始暗淡无光。周末在背后看我,他说他终于看完了我所有的东西,他想采访我。我说。今年我23岁,为什么我叫呢喃的火花,因为我要小心翼翼,不然我会很快熄灭。我21岁的时候开始写东西,我要说的一部电影是《北京乐与路》,我要说的一首歌是《怒放》,我要说的一本书是《瓦尔登湖》。对了,我还是一个在校的学生,我在学校附近和别人一起租了一套公寓,好几个人住在一起。吵。他们都找了工作,我没有。我天天在住的地方写字,有时候一天三千,有时候一天五千。我想用稿费养活自己。想。我下个月已经没有生活费了,可是我一直相信车到山前必有路的道理。同学们在群里面说,他们都到哪里旅游了,说出门旅行有多痛苦,我在这里,相邻的城市,不回家。我住在六楼,在阳台上洗衣服的时候,会对着外面发呆。隔着防盗网,福州很热。对面有人在那边走来走去,有的穿着睡衣,有的跟我一样,光着膀子。有的在看电视,有的在抱孩子,有的在玩电脑,墙壁上挂着网络游戏的海报。更多的窗户和门关着,开着空调,滴着水。我每天要下六楼,上几百米斜坡,爬几百个的石阶,再上几百米的斜坡,去固定的小吃店吃面条。然后原路返回。路上有一些旧书摊,一些人,一些狗和一些树。一天两次这样的活动。我走着走着,会突然觉得时光在慢慢流失,有些东西从身边失去,有些东西抓不住。悲伤,但不哭。没有眼泪。楼梯两旁的门都紧闭着,我好像从来没有看过有人进去,或者出来。有时候我会想,里面的人都在干些什么。印象中,住了这么久,我只看见过一个人,一个女人,一个丰满的女人。晚上。我爬上楼梯,在转弯的地方,门开着,一个穿着低胸的丰满女人蹲在门口收拾拖鞋。她抬起头来看我,灯光下特别年轻,眼神迷茫。我刚好瞟见她的乳房,挤压在一起,在灯光下有些苍白。我再跟你们说说我的爱情,你们一定很想知道。今年,有一个女孩子坐了火车来看我,我去接她,她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的时候,我的心动了一下。我在录音的最后说,末未,你在哪里?末未总共来过我这里三次。最后一次来的时候,我们一起坐电梯上去,电梯突然停电了,我们在里面呆了整整三个小时,我们在黑暗中面对面站着,谁也不说话。后来,我们出去后,那电梯再也没有开过。她要我帮她画画,她脱掉所有的衣服,让我在她眼鼻口,在她的伤口上画上各种各样的鲜花和图腾,最后我们紧紧拥抱在一起,香艳的花朵在我们身边绽放,像一条条色彩斑斓的蛇将我们缠绕。缠绕,而后窒息。我们一起站在六楼的窗台上,她从后面抱住我,她的唇靠近我的耳朵,她的气息像鸦片的的香一样,她跟我说,明,你愿不愿意和我一起飞翔,从这里开始飞翔。最后一次见她,她叫我,明。亲爱的明。那一夜,她一直坐在我的窗台上,低低地唱着歌,我仿佛看到整座城市都在盛开着罂僳花。她在罂僳花丛中微笑。消失不见。G你在那里看着我,看着我。你看了我很久。太久了。一下子就到达了相爱的季节。然后拂袖,转身,唱:秋月有时,花事无期。黄昏掉进了海里,沙地里开出了一朵一朵的花。那些美,我说不出来。我跟周末说我又看到末未了,今天我和她擦肩而过,回首,她已经流落在人群。周末跟我说,别傻了,她只是你小说里的人物。你不就想写几个小圈子里的小人物吗?你想写这些人是怎么样的一种生活状态,你想发泄自己,你想寻找过去,遗忘过去。周末说,自那个摇滚聚会之后,你从来没有再见过她,她也从来没有去过你的房间。周末跟我说,我看过你写的那个《我们都是夜里奔跑的兽》,也看过那个文档里的那个女主角的照片,她长得很像末未,特别是那嘴唇。周末说,你今年23岁,你搬过一次家,在你搬家之前,你22岁,你有一次网恋,坚持了一年,那个女孩一直在逃避你,又无法离开你。后来,她坐了火车,到你的这个城市来看你,和末未不同的是,她的头发很细很直很长,你常说她走路的样子像个女鬼。你带她一起疯狂,你带她去爬山,去看大海,你们没有山盟海誓,但是你们都想彼此紧紧地抓紧对方,你们想私奔,在每个午夜里。可是她到底还是离你而去,她患有绝症,她过来,只是证明你们是彼此爱着的,虽然你们拥有彼此无法到达的过去,但是你们拥有那么一段共同的时间用来刻骨铭心。她死的时候,是在你的怀里,她穿着最洁白的衣裙,你在她的身边放满了玫瑰,是你,吮吸了她最后的一滴泪,是你见证了她最后一个苍白的微笑,她把所有的体温都留给了你。后来,你就搬了家,因为那里全部被夷为平地,你每天都要在那片工地里穿行,那里像是建起了一座座高高的墓碑。在那半年的时间里,你一直在写《我们都是夜里奔跑的兽》,直到你碰见了末未,一个可以让你重新虚构故事的女子。但是请相信我,你真的没有再见过她,从那以后,直到现在。周末递给我一个笔记本,上面有我画的某个女子的肖像,微笑着看我,微笑着,像是维纳斯的诞生。那么我记忆里的那朵昙花呢?那么美,她不是末未么?我曾经见过她的伤口,那么深。而我的伤口又被谁看见过呢,我的窗台,是谁遗留在那里的玫瑰?我问周末,你为什么要骗我,骗我没有见过末未。周末看着我,把她从你的记忆里抹去吧,谁都有自己的生活。我站在窗台上,张开双手。她曾经说,这是一次飞翔。我的头上还包扎着绷带。我曾经去找过末未。却被一群小青年打爆了头,我在医院里住了一个星期,醒来的时候脑子里一片混沌。很多事我都想不起了,比如,我无法想起自己的名字。可是很多事我根本无法忘记,比如,我还记得周末,比如末未。H那是一场一本正经的游戏,两颗看不到彼此的眼睛翻过沉默的男人点燃的火焰,进行下一世的思念。好吧,再吸最后一口气,储存在没人能够到达的领地。逃亡的初吻在夜的瞳孔里消弭了踪迹,变成有弧度的一声叹息。在我的心中低吟,飞旋过一个又一个结满果实的夏季。最后像蝴蝶一样落在雪白的墙壁上,只剩下一片寂静。我真的再一次见到了末未。我站在一个墓碑前面,墓碑上的女孩笑得很甜,上面写着“七七我爱”。日期是2004年5月27。5月27,我的生日,她死在我的怀里。有一阵风吹过,我看到隔壁的墓碑前放着一束白色的玫瑰,墓碑是新的,上面有一张男孩的照片,他长的很清秀,有两个很腼腆的酒窝,长头发,两个锁骨很深很深。我发现他的墓碑上放着一本杂志,风吹过,哗哗作响。我看到了那一页,标题是伤花怒放——玫瑰与大炮。作者是,呢喃的火花。我只来得及看最后一行字,杂志就被一阵风吹落到杂草丛生里去。阿J,玫瑰与大炮的主唱,跳楼自杀,死后被查出生前有吸毒和严重的自虐证,从此乐队解散。末未隙ㄒ埠退?说过,这是一次飞翔??出了墓地,在路边,有一辆宝马在我身边停了下来,里面有一个女子和我说,让我载你一程。我沉默了一下,然后轻轻摇头。我想起我最后一次看到末未的时候,她坐在一辆宝马车里,车里的男人成熟稳健。她跟我说,她再也受不了阿J的变态了,她决定离开,即使他威胁她,他会自杀,她知道他会做得到。车子绝尘而去,我抬头看天,又是一次日落时分。每天能来这里看日落,也是绝美的生活。周末给我打来了电话,他的节目已经被取消,转而做午夜心声的节目,他说,昨天节目里有个女孩身上的故事很感人,你有没有兴趣认识一下,他可以帮我联系。我站在路边,路漫漫不知归处。我知道,这个夏天的午后,有人忘记了行走。而接下来,也许,故事就在我们的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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