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刘皓文向林夕伸出手时,林夕想,这世上还是有白马王子的。当他们共坠入爱河时,林夕想,原来童话故事是存在的。; 是的,刘皓文是个公认的白马王子,英俊而多金。在酒会上,久历花丛的他一眼就看到了林夕,穿着一件粉粉的公主裙,娇娇怯怯的坐在门边的一个角落里,我见犹怜。在刘皓文的世界里,从来都是艳丽得不可方物的女子,爽朗而大气的女子,林夕的小家碧玉,弱不胜衣一下子击中了他心中藏得最深,也是至柔的那一块,就如一个剑客被天外飞仙所击中,无影无踪,却是在劫难逃。刘皓文不由自主的朝着着那个仿佛错闯仙境的爱丽丝走了过去,伸出了此生最虔诚的一次手,MAY I ? 林夕自从进了这个酒会,就手都不知该往哪放了。初初走上社会的她,第一次参加这种衣香鬓影的商业酒会,他们或高谈阔论,或把酒言欢,林夕只能孤单单的坐着,完全不知该如何融入其中,正茫然四顾间,见到了翩翩而来的刘皓文,优雅而帅气。林夕呆呆的看着刘皓文,他伸出的不仅仅只是一支手,那上面还拖着一双无比美丽,无比尊贵的水晶鞋。而她就是那个幸运的灰姑娘,穿上了那双水晶鞋,与王子共舞,旋转着,眩晕着。 爱,突如其来。 热恋时,刘皓文对林夕说,“你是咖啡,我是杯。没有咖啡的杯子是空虚,寂寞的。正如没有了你的我,是孤单,迷茫的。” 刘皓文从未想过自己有这么一天,痴恋着一个女子,所有的热情只为她绽放,眼里再也见不到别的容颜。午夜梦回时,只有一个影像不断在脑海盘旋,娇柔的林夕,害羞的林夕,纤细的林夕,所有所有都是林夕。 林夕将自己冰清玉洁的身子交付出去时,从舞会的牵手起,只过了72小时。可是对林夕来说,却是山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林夕无比梦幻的觉得,遇上刘皓文,是今生早已注定的。 当爱情如坐云霄飞车般扶摇之上时,那种极速让人眩晕,那种刺激让人心跳。但正如一朵未到花期的花朵过早盛开,无比炫烂时,伴随着的必是迅速衰落,这是自然界的既定规律,在爱情世界里也有着相同的规律。 林夕一如既往的柔弱,娇羞着,这是她与生俱来的本性。在跟刘皓文一起出席朋友的聚会时,依旧会因为一句玩笑而红了脸,为一句无心之失的话而红了眼。当气氛因此而变得尴尬时,他渐渐开始不再带林夕出去了。 从此,她夜夜在家等着晚归的刘皓文。 而在等待的过程中,常常是守着电视机,为韩剧里的生生死死哭得唏里哗啦,为港剧里的爱恨情仇而义愤填膺。 刘皓文对于林夕的沉迷此道觉得不可理喻,但内向的林夕除此之外,并无其他嗜好,也只得听之任之了。 当刘皓文回来时,如果林夕沉迷于剧情,哭得泪人似的,或是小脸气得红扑扑的,他通常给林夕个GOODBEYKISS就上楼睡觉了。若那天正好没有剧集可追,他们便会抵死缠绵一番,然后相拥睡去。 尚未踏足婚姻的殿堂,却过早的走入婚姻所固有的模式他们,在一切潜移默化之下,随着惯性越走越远。比老夫老妻更老夫妻。 当然,暗潮通常都是隐藏在平静的生活之下,只是静待破土而出的时机而已。 那天,刘皓文回到家来,林夕如小鸟般的扑了上来,一脸的幸福:“文,我有孩子了。” 刘皓文愣住了,看着穿着睡衣,披散着头发的林夕,如此琐碎,如此平凡。 爱情因为有华丽的外衣而光彩照人,迷惑因为有一时的激情而神魂颠倒,而生活呢,只有无尽的重复和永恒不变的真实。 那一刻,刘皓文无比的明白,自己只是一个猎奇者,征服者,当天空的浓雾散去时,大地回复其本来面目,迷途的他认清了方向,就会重新启程,奔向未知的前方。 爱情是曾经来过的,可惜走得实在太快了。 刘皓文轻轻的拉开林夕怀抱着他的双手,不忍看她渴望的双眸,轻轻吐出句让林夕从天堂跌入地狱的话:“把孩子打掉吧,我帮你介绍个好医生。” 林夕的笑容一下子僵在了脸上,“打掉?为什么?” “我们是不是应该重新考虑一下彼此的关系?” “你什么意思?要跟我分手?” “我搬出去住几天,堕胎的事你考虑好了,再打电话给我吧。” 林夕不敢置信的看着刘皓文上楼的背影,那个翩翩而来的白马王子呢?那个滚滚红尘中最纯最真的童话呢? 可以无缘无故的爱了,也可以无情无义的分吗?世上变得最快的真的是人心吗? 不,林夕不甘心,刘皓文就是她的天,没有了天的世界,将会烟消云散。 提着行李走出房子的刘皓文,听到楼顶传来一个哀怨的声音:“你不要孩子,也不要我,那我活在这世上还有什么意义?” 林夕站在露台的边沿,满头长发随风乱舞,俯视着那个即将远离她生命的男人,那个曾爱过她,她至今仍爱着的男人。 可是刘皓文撇了撇嘴,“林夕,这只是二楼,跳下来死不了的,只会让你受点皮肉之苦而已。” 林夕万念俱灰,就这样结束吧,让痛苦远离吧,她闭上双眼,向下倒去。 因为只是二楼,所以无法像无数电影情节中,跳楼的女主角般衣裾纷分,无限柔美,无限凄凉的坠落。轻盈的飘落,为人生最后的终点,划上一个完美的问号。她只是受到了地心引力的吸引,于0。1秒之后就重重的跌落在了冰冷而坚硬的地板上,长长的头发零乱的洒落在四周,身体以一种奇异的姿势扭屈着,下身流淌着红红的鲜血。 刘皓文看着林夕的坠落,时间在那一刻停顿了,那一幕被无限的放大。 纵身而下的林夕,用触目惊心的方式来昭告她的爱,如此绝望!她的恨,如此强烈! 三天后,林夕醒了过来。躺在病床上的她听着医生的宣告:“孩子流产了。脊椎因粉碎性骨折,从此不能再奔跑,和提超过10公斤以上的重物。” 林夕什么话也没说,只有泪水不停的涌了出来。流过苍白的脸,流过受伤的身体,浸入洁白的病号服。 在那尽情一跃之时,风呼啸而过,往日种种在那一刹那全都历历在目,前半段的人生在那刻结束。那段可以为爱而死的岁月已经过去。 抚摸过死亡的黑翼,才知死的可怕。经历过重生的洗礼,方知生的可贵。坠落到醒来,一次死到生的轮回,如此清晰,如此透澈。除了生命,一切已都不再重要。 刘皓文一直没有来探望林夕,只是默默的打点好了一切住院的手续。让林夕接受最好的治疗,毕竟这对于他来说,比面对良心,要容易得多了。 但是,他从此丧失了爱的能力,每个女人的脸都跟林夕如此的相似,都能让他忆起那个无法忘记的夜晚。他,只能落荒而逃。 三个月后,林夕走出了医院。也走出了那场飞花雪月的旧事。 她离开了这那个埋藏了初恋的城市,回到了家乡。做着一份普普通通的工作,认识了一个老实本份的男人,两年后,他们结婚了。 现在的林夕穿着再平常不过的步鞋行走在小城的街道上,挽着一起下班的丈夫,在落日的余晖中,相依相伴。日子平淡如水的滑过,年复一年。 水晶鞋的绚丽让人夺目,但它的脆弱也让人扼腕。经历过风雨的林夕,已经明白,如何选择一双最合脚,最耐穿的鞋了。水晶鞋只能存在于如梦如幻的童话故事中。但成人世界里是没有童话的,那份无邪和纯真已离得太远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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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叫华,她总是希望朋友们都这样简单的叫她,可是我总是在华之前再加个姓,我觉得亲切。 回过头来看她,总觉得她与臭小鸭变成白天鹅的故事一样,慢慢的成长,却不显自卑。与华一起读初中时,除了她的小女子气就再没有什么印象了。那时的她为了留言册的一张相片就可以和我脸红,为了一句赞赏的话就可以笑上半天,为了一个伙伴儿的闲言就可以不再理睬。 对她的改观大概是在我来了西安之后吧,起初我们偶尔通通书信,为了维持同学的友谊。后来因为经常读到彼此都很喜欢的书,觉得很是默契,于是各自诉说着心事给对方听。也渐渐地发现,与我处识时的她竟在不知不觉间不再有任何联系,轻笑间散发着自己的魅力,淡淡的,象是丁香的味道。 前年的五一黄金周,她来西安,来找她男友。早就接到了她要来的电话,说她男朋友在上军校,只有半天的假,可是她要来,因为来的那天是他的生日。她要把惊喜当作生日礼物送给她。 匆忙赶往火车站,她乐呵呵地拉着她男朋友给我介绍,然后我带着她出发,开始了我们三天的旅程。 颠簸了一路终于回到了学校,它在秦岭山涧里,顺着一条小河弯弯曲曲的伴着入山的公路。天已渐热,所以一路上都能从车窗望到河里嬉戏的人们。 我把她安排在学校边儿上的招待所里,吃了晚饭也没多留,就让她睡了。 第二天一早,我被电话叫醒,是华打过来的,我一看时间才8点。匆忙出去,她已在校门口等着了。我们等上去森林公园的车,一路摇晃,一路给她介绍。 那天的天气很好,雨刚停留两天,两边的山被洗刷的青青郁郁,参合着泥土的气味让心情也分外的轻松。森林公园在公路的最尽头,中间是我们的学校,整条公路大概有10公里的样子,来了这么久我也是第一次去。 也因为是五一长假,所以人特别多,之前打听过,要想把整个儿地方玩遍上上下下虽然就一条路也的一天的工夫。上山的路很好走,虽然是有些泥泞,但石阶是沿着小溪而上,所以不陡。一路瀑布,却没有动物,除了在山口被笼子关着的两只老猴子,那是用来招揽游人的吧。 其实这里最引人的是顶峰的那条彩虹瀑布,瀑布到不见的彩虹,却是水流冲击下的那个深潭,在潭里有一块终年不化的大冰块。我们到那里时,刚巧遇上了来拍照的同学,就请他们给我和华拍了一张。尽管三面环山,却因为急速的水流冲击,让我们站在那里时就象狂风大雨扑打着,落差让瀑布逼迫着站在它身边的人无法呼吸。我们身后的衣服早已经湿透,风势又把我的衣服在前面鼓起,华拽着我胳膊,这就是同学捕捉到的那一刻。 下山的时候,华累了,开始的时候我牵着她,后来她向我撒娇要我背她。 之后的一天,我们又去了万花瀑布,沿着山麓一直往里走,也不知什么时候就远离了人群,远处只有一间农舍,看样子已经闲置了很久,她说歇歇吧,我们就背对小溪坐下。 然后,她对我讲诉着她的心事。在大学里有一个很出众的男孩子,教她学吉他,教她对待生活,她说自己很庆幸,遇见了两个最谈的来的异性朋友,可惜他要出国走了,还好我在。看着她嘴角的笑意,我也觉得很庆幸。 把她交给她男友时,和他相视一笑,转身摆摆手我走了。我和他没谈过几句话,对于他对我的放心是我最赞赏他的地方,不过在他来说,是对自己女友的相敬,信任。 可是半年之后,他们分手了,华对我说难道非要度过了守侯的一生,才会明白一生的守侯?他们不是彼此不再相爱了,而是找不到继续下去的支撑点,在一起时,他们可以沉默到天亮而找不到话题。 再后来,华毕业,找工作。她想坚强的自己独立,可是柔弱的她承受不起,父亲的奔波让她心里愧疚,连同许多事,让她觉得疲惫不堪。可她却还能在这种时候关心我,那时我胳膊脱臼,我再次庆幸我有这么好的异性朋友。我们约定,一起攒钱去西藏,我说一年的时间够吧?她说几年的时间都可以。 这期间我们虽然不再写信,却时常联系。一天,正上班时突然接到了她一个电话,她叫我了一声,然后就哭了,哭的很伤心。我追问为什么,她不回答却仍旧哭,我也就不再问了,望着窗外听着电话里她的低泣,心里却在回想着她以往的一幕一幕,怎么也找不到她流泪的样子,就好象在拨葡萄皮,可以想象出葡萄被拨过皮的样子,去撕皮时却总是断的不留痕迹。也不知什么时候,她停了,对我说,让你担心了,其实也没什么,就是想家了。只是想让你看看,我软弱的一面。 就这样,我们坦诚的边走边停,忙的时候也许会一连几个星期不联系,也是忙的时候,也许会聊着忘了时间。那天,我发了个搞笑的短信问候她,她没回。我又问,最近好吗?注意身体!她回了,很简短的一句话:每次都是无关痛痒的话,我讨厌这样的你。我无语。 我担心的事终于还是被证实了,在我以为这件事算是结束的时候,我突然又接到了华的电话,在电话那头,它说:“我喜欢你了,不是简单的朋友。” 我说:“我一直在等。有些事,虽然我不说,虽然我不做,但你却不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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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总是莫名其妙地就流下眼泪来,我总能想起我和申栎的最后一个夏天,那个夏天过后我跟申栎像两条不会再相交的直线,向未知的空间延伸下去,永不回头。 认识申栎的时候是个冬天,是个美妙的冬天,我坐在北京的肯德及靠窗的一个座位上小口啜着咖啡。阳光撞碎在玻璃窗上洒了一地,我就泡在这一地碎掉的阳光里,两手交叉握着杯子,看着上面的热气像一个个困久的魂魄一样逃出升天了。申栎从我身边经过时我正巧站起来准备去加满我的咖啡,申栎端着一杯红茶站在那里。红茶的颜色是一种暧昧的暖红色,向故宫的红色琉璃砖打碎在我的白色毛线裙上。申栎窘迫地抬起头延伸慌张地像个孩子,我被这样的眼神镇住了,像孩子一样的眼神。我说没关系真的没关系像在哄一个孩子。申栎才嘿嘿地笑了,一排白色的牙齿,眼睛里还游移着刚才的慌张。我总觉得这样的眼神似曾相识。 我们坐在那片阳光里,我问他你叫什么呢?他说,申栎。 我曾经问过申栎他为什么当时会坐在我对面,他说因为我有孩子一般无辜而忧伤的蓝灰色眼神,跟镜子里的他很像。 二 我总是莫名其妙地流下眼泪来,我总能想起我和施怡的最后一个夏天,那个夏天过后我跟施怡向被洪水冲散的两尾鱼,向各自的河流中游去,一个入海,一个死在半途,永不相见。 我跟施怡在认识的第三天就手拉手地走在王府井的大街上亲密得像一对情侣,我还记得在对施怡说“我们做真正的情侣吧”时施怡眼中闪过的冰蓝色的疼痛。我闭上眼睛等她回答我好或不好,就像一个被判死缓的犯人在等待最后的判决,死或者活。 我不能解释自己有多爱施怡,我只记得初次见面时她眼中闪烁着我似曾相识的蓝灰色忧伤和她洒满了红茶的白色毛线裙,那么措手不及的绝望,两手交叉地握着一杯咖啡,我的心就狠狠的疼了起来。 施怡用力地握了握我的手,她说那样我会难过我们会很苦我们会天南地北会相隔一千几百公里。我摇着头说不会不会。施怡说我们只能做忽然的情人。忽然的情人就是一瞬间的时间内我爱你你爱我山无棱天地合,下一秒钟我们分道扬镳我们天南海北老死不相往来。时间就像是《春光乍泄》里那条永无止尽的公路,会一直一直拉着我们变老变老死亡。我们会记得有个情人,是忽然情人。 三 我爱申栎但我要回上海了,再见面时北方会飘着鹅毛大雪像不可挽回的流失,我说申栎你别等我,你会难过,你难过我心疼的。 在与申栎在一起的时间里我尽量不去想我爱申栎但我要回上海了,我希望我们仍然能手拉手地在王府井的大街上横行无忌看到一个卖手链的老人然后买下一对天荒地老。申栎说他不会苦,不会苦。我知道一定会,但我没说话。 我要回上海了,我在飞机场哭着说申栎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放春假的时候就回来你要等我好吗?等我好吗?申栎的眼眶红红的,他吻我的额头,他的吻总是暖暖的干燥得像北方的空气,我喜欢的味道。我们要分开了。我们会很苦尽管申栎说不会。但我知道一定会的。我们分开了,飞机将我对申栎的爱和我对北京这个比我祖上的祖上还老的城市的无限的虔诚带上了九千米的高空。我对站在上海的机场向已飞远的飞机招手的申栎说我爱你申栎。 飞机着陆的时候我回头向着正北方看看,天空是浅灰色的有厚重的寂寞的大朵大朵的乌云。申栎站在正北的方向想我。 四 我爱施怡但施怡要回上海了,再见面时这里会飘着鹅毛大雪像不可挽回的流失。我说施怡我会等你,我当然会等你我不要你难过,你难过我会心疼。 飞机就这么飞了,带着施怡丢下我飞了。我会站在机场一直到飞机飞到我根本什么都看不到了我还是站在机场向着南方挥挥手,因为施怡会看到的。 我俩就这么分开然后开始了漫长的毫无边际的等待。我天天在日历上打一个对勾告诉自己离施怡回来的时间就剩几天了。我照样走过和施怡见面的那家肯德基,跟同事在里面和一杯红茶,给他们将我跟我的女朋友施怡是怎样因为一杯红茶认识的。当他们问我那你们现在怎么样的时候我就会沉默。 有的时候我自己也不清楚这种等待是为了什么,我会莫名地紧张起来然后手就胡乱地像抓住什么。大概是那种绝望的流失吧。 我和施怡打电话,写E-mail,我告诉她我想她我想她,她说她在等。 五 在公司的每一天都无比漫长好像掉进了一个时间的漩涡,我总以为是时针转错方向了,岚兰告诉我没有。 我在等着农历春节的到来,尽管北方会飘着鹅毛大雪像极了不可挽回的流失,我还是会义无反顾地奔向她,奔向他。我想象着自己奔跑时会像童话里的公主一样有飞扬的泪滴,然后小心地提着拖地的长裙奔向他,也奔向涅磐。 我会告诉岚兰自己是怎样在北京的肯德基因为一杯红茶而遇见了与我有相同眼神的申栎。我告诉她其实申栎的眼神中更多的是无辜的婴儿的蓝灰色。岚兰问我那你们现在怎样我就会沉默。 一个人的时候我总是一种寂寞的姿势喝着咖啡。我会突然害怕起来,我怕这种等待的漫无边际像一个人走到沙漠里被无边的黄沙覆盖的感觉。然后我就像抓住什么大概是申栎的气息。我走进理发店把头发拉直拉直然后染成一种夕阳的颜色,向是故宫红色的琉璃瓦和红茶一样的颜色。我知道申栎想我。 六 明天施怡就来北京了,今天的我却紧张的不像话。 七 明天我就要去北京了,今天的我却平静的不像话。 八 与施怡见面的一刹那我竟然没有激动地哭出来,我想我大概是高兴得疯了,可大脑没有兴奋的迹象。她也平静得出奇。 九 我想我错了,我爱上了申栎,之后接着爱上的,是等待。我们共同爱上的东西,也是等待的甜蜜的感觉像吃到可口的水果糖的孩子。 十 真的如施怡所说,我们是忽然情人,我们适合的是短暂的恋爱的甜蜜就像蹦极时一刹那的刺激,我们需要的长久的守护,可一张布满灰尘的地图就能把我们四分五裂。我们是忽然情人,就只能是忽然情人。之后我们能面对的身份,只是经过的人。 申栎和施怡,她和我,就算再坐回肯德基那个布满阳光的座位上让红茶不小心弄湿白色的毛线裙,我们的“忽然”都已经过期了。我们是真的用心在等着农历春节,在等着见面的一刻。月老老了,眼睛不好,没有我们如孩子一般忧伤无辜的神色,只有手中紧攥着的红线根一对一对的已知或未知的宿命。
23: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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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个很开朗的女子。她喜欢结交很多的朋友。她总认为男女之间更容易相处,所以,她有很多的异性朋友。他和她在同一家公司,平常大家接触不多。那一年,他们碰巧同时到总部述职,他们碰巧住在宾馆同一楼层相邻的两个房间。当时遇见时两人都很高兴,毕竟在有异地遇见同乡是很让人高兴的事。第一天晚上,他们开完会,相约共进晚餐。晚饭后,在回宾馆的路上,她忽然看见路边有卖甘蔗的,她童心未泯地提出买根甘蔗边走边啃。于是两人边走边吃边聊天。走累了,他叫了辆人力三轮车,两人坐着车悠悠荡荡地回到宾馆。 之后,他们总是不约而同地到同一家餐厅吃饭。饭后总是不谋而和地坐着三轮车回去。那天是在那里的最后一个晚上了。晚餐前,她神情诡秘的告诉他,晚饭后要带他去一个地方。结果她带他到了一个偏僻的广场,附近有一个卖烟花的小摊。他们买了很多很多的烟花,足足放了两个多小时,回去的路上才发现她的羊毛大衣布满了烟花烧的小洞。那天晚上他的脑子里满是她清脆的笑声和绚丽如烟花般的笑容。她是怎样的一个女子啊!! 第二天,他们回到了他们的城市。忽然他发现他们之间恢复了以往的生分。每天在同一座大楼里进出,见面时彼此仅仅客气的问候,便擦肩而过。 半年后,她调了部门,被调去组建一个新公司。他总是从别人那里听说她的消息。刚开始,他总爱听到一些她的花边新闻,后来,听说她在公司里有了成绩,并开始大刀阔斧到改革,再后来,听说公司里很多人在排挤她,她过得很不好。直到有一天,他的一位朋友与他聊天时谈到了她,那人也是挤兑她的人中的一员。忽然,他很担心她。 那天晚上,他想了很久,终于鼓起勇气拨了她的手机。已经凌晨了,她没有关机。他把他的担心告诉了她,提醒她凡事不要锋芒毕露,要悠着点。她似乎很累很累。他在她的声音里听到了疲惫和无奈,还有令他心酸的委屈。或许她已经压抑了很久,他听到了她低低的抽泣声,那种令他心碎的声音。他静静地听着她的倾诉,他有一种冲动,为她分担一切的冲动。两个小时过去了,她似乎意识到什么,忽然破涕为笑,问他,他会不会觉得她象祥林嫂,整个一怨妇。 后来,他喜欢上了给她打电话。为此,还惹恼了女友,他主动与女友分手了。他很想告诉她,可是却不敢,害怕因此而失去她。 常常不论遇到什么事情,他总喜欢告诉她。每次她总是有办法让他的烦恼烟消云散。他总在想,她是个多么奇妙的女子啊! 终于有一天,他在电话里告诉她和女友分手的事情,还半开玩笑的对她说她要负主要责任。后来,他发现他们不再想以往那么无拘束地谈心了。他忍不住想要见到她,于是约了她。她如约而至。他看着清新可人的她,忽然没有了语言。还是她打破了僵局,聊着一些不着边际的话题。最后,临走的时候,她对他说,希望我们会是永远的朋友。你,知道蓝颜吗?你是我的蓝颜知己!!!!
2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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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静日暖,谁在情怀里微笑;心曲奏响,谁在呢喃中甜蜜;柔情似水,谁在轻吻下颤抖;风痴雨恋,谁在深爱处芬香。今晚是圣诞夜,温馨的夜晚,温柔的情怀。在这个属于我们的夜晚,亲爱的,我要给你我深深的爱;去年的这个时候,我却是在冰冷中伤痛中度过。冷冷的我迎风独立,你轻轻地向我,张开了双臂。电脑那边,天气骤然变冷,你的声声咳嗽牵动着我的心。电脑这边,天空飘着细雨,我的轻轻问候温暖着你的情。夜很冷,风很静,柔柔的月光如我对你的思念,倾泄;心很暖,情很柔,软软的呢喃是我对你的情怀,诉说。我们相隔是那么远,远得我只能隔着屏幕轻抚你的脸。天涯相隔的日子里,你陪我度过了我一天天中最美好的时光;我们却又离得那么近,近得连你的笑容、你的气息、你的温度、你的温柔,都触手可及。看着你,我的心深深沉醉。今夜,拥着你,那些轻柔的记忆温暖着我的心。缓缓地拂过我的记忆,宛若串串珍珠,宛若点点星光,璀璨;今夜,吻着你,深深的吻滑过脸颊的清风。抬头望向那灿烂的圣诞夜空,想我们的情,我们的爱,我们的意。亲爱的,我爱你。你让我那颗曾经被伤害变得冷变得硬的心再次柔软起来;亲爱的,你爱我。让我们的真情,穿越现实穿越时空,让两颗心相依相偎。为你,在细雨纷飞时滋润心田;为你,在花开灿烂时采摘芬芳;为你,在流星划过时许下心愿;为你,在圣诞来临时祝福平安。 圣诞的夜,我的思念跋涉千山万水,我的爱穿越漆黑的夜空。闭上眼睛静静的想,想念着远方的你,从没有过的幸福,溢满全身;圣诞的夜,有你的陪伴,有你的呵护,原来是这么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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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儿认识了一个男孩,他们相爱了。 男孩父母双亡,独身一人过着清贫的日子,男孩对兰儿很好,无论刮风下雨,他都按时接送她上下班。他一篇接一篇地为她写诗,尽管有些诗显得深奥,兰儿并不理解。他会为她炖很好喝的排骨汤,然后静静地坚持看她喝下,汤白白的,放着红枣,他说兰儿的脸色苍白,排骨和红枣能补血。 有一天,男孩送给兰儿一片核桃大的玉坠,他说那是祖传的,据说很值钱。兰儿对玉坠并没有太大的好感,因为那玉石是天然未经修饰的,表面很粗糙,只是玉石中心有一个蓝色的月亮形的光影,愈在亮光下,愈清晰。男孩说,正是因为这片光影,所以这块玉是独一无二的,它叫蓝月亮。 两年后,兰儿突然厌倦了这场平凡的、无波无澜的爱,她拿出蓝月亮,对男孩说,我们分手吧!男孩拒绝了蓝月亮,说,我是把它和心一起送出的,心再也收不回了,我要蓝月亮有什么用! 男孩是流着泪离开的,兰儿的心有些酸,但她又感觉,男孩是不应哭的,男儿有泪不轻弹。 兰儿渐渐淡忘了男孩,只是在偶尔拉开抽屉,看到蓝月亮才会想起从前,她想从前也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就把蓝月亮送到了一家古玩店,很意外地,换到了一千元钱。她用这一千元钱买了一个金戒指,戒指大大的,戴在手上金光灿烂。这比蓝月亮好看多了!她很高兴。 兰儿嫁给了一个商人,商人给她买了许多首饰和时装,只是商人总是很忙很忙,常常通宵达旦地忙,回来时带着一身的烟气、酒气、脂粉气。兰儿垦求商人,你能不能多陪陪我?每当这时,商人就会甩出一叠钞票,说,去!逛商场去吧!买化妆品、买时装!你们女人不是就喜欢这个吗? 兰儿茫然了,连她也不清楚,他说的究竟是不是自己想要的? 在无数个接踵而来的寂寞的夜里,那已被她遗忘了的往事又悄悄地浮现,兰儿又想起了男孩,想起了他炖得排骨汤和他写的诗,也想起了那被她换了戒指的蓝月亮,她常常一夜无眠。她的脸色更苍白了,她曾多次买来排骨和红枣,精心地熬煮,却再也吃不到往日的味道。 又一个孤独的夜,兰儿打开了电视,电视上正在转播香港的一场拍卖会,一件件不起眼的东西都卖出了好价钱。当其中一件展品竞拍的时候,兰儿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了!有个玉坠,叫做蓝月亮!它显然已经经过了精细的雕琢,通体晶亮,内含的幽蓝的光影熠熠生辉。最后,它以五十万港币的高价竞买成功。 兰儿疯了似的,在首饰盒里寻找,她找出那枚金戒指,把它狠狠地掷向夜空!然后,她趴在床上,呜呜咽咽地、哭了一夜,直到,再也流不出眼泪。她明白了,她失去的永远回不来了,她失去的不仅仅是一枚珍贵的蓝月亮啊,同时还有男孩的——那一颗纯洁无价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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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2002年夏天,我和周晓扬外遇。 不,应该说是周晓扬外遇了我,于他的生活之外和我遭遇。 因为,周晓扬有个认识了8年、同居3年的未婚妻。 和周晓扬外遇后不久的一天,我偶然看到柴门文的一句话:世间的外遇多发生在不服老的中年男子,跟不受同年龄层男性重视的孤独女人之间。 我跳起来就冲到卫生间,镜子里的女子有白瓷般的肌肤,有乌黑的长发,有明亮的眼睛,有不穿胸衣也坚挺的乳房…… 怎么看,我也不属于不受同年龄层男性重视的女人,虽然我偶尔也在深夜无人的时候感觉到孤独。 这个世界就算其他男性都视我如透明,至少还有刘畅,虽然我和刘畅把我和他之间十多年的交情美其名曰:友情。虽然他嘴上老说根本没把我当女人,可是他还是会在我生日的时候送我淡紫色的长裙,然后看着我一脸的烂笑。 我也试过和刘畅如恋人般凝视对方,但是每次不到5秒我们俩都会忍不住笑起来。 而周晓扬怎么看也不是不服老的中年男人,32岁的周晓扬有平坦的腹部,有棱角分明的脸,懂得穿适合自己气质的衣服。 但是,我还是遭遇了周晓扬,来不及防备地。 5月底的一个傍晚,熟识的一家漫画店老板来电话说刚来了新版的70年代版本的《加菲猫》,让我赶紧去买,说就几本,要的人多。可是,当时我在外地出差,要第二天一早才能回去。 第二天中午,脚一迈出出租车的门,我就直冲进漫画店,加菲猫那圆得跟猪油球似的身体在向我召唤,我一眼就看见它了,但是,当我冲过去想一把抓住它的时候,另外一只手已经拿起了它。 “它是我的!”我着急地大叫,声音吸引了很多眼球看过来。我抬眼一看,正碰上周晓扬也好奇地盯着我的眼睛。 “小姐,不好意思,这本书好象还没有卖,而我正准备买下它。”周晓扬微笑着说。 “可是……你没有我这么喜欢它,所以它应该是我的。”管不了那么多了,先乱给个理由。这是最后剩下的唯一的一本。加菲猫是我至爱的漫画宠物,我岂能轻易放手? “你怎么知道我没有你那么喜欢它?”周晓扬象看着一个无理取闹的孩子一样看着我笑。 “求你了,让给我吧,我等这个版本等很久了。” 最后,当然还是周晓扬在我一眼哀怜的眼神下败下阵来。 “呵呵,你真有意思。”周晓扬看着我的眼睛始终微笑着。 我的脸上扫过一阵热,刚才还直盯着周晓扬的眼神突然躲闪起来。 这天,不知道为何,我几乎是逃出漫画店的。 二 日子还是在上班、下班、养花和无聊中度过,刘畅隔三差五会来看我死了没有。 我不仅在租来的房子的窗台上种花,还在窗户下的空地上种了一排花,有桂花、昙花、春兰、栀子花……甚至还有棵石榴树,房东正好乐意有人替他收拾出一个小花园。 刘畅说:“你就不能有点别的爱好?你不该学经济,该去学植物学。这么年轻整天就知道养花种树,跟个老太婆似的。你就准备和你这些花过一辈子啊?” 我白了他一眼,说:“这叫另类爱好,你懂什么?” 然后,我接过他给我买来的盆花。这个人,永远说话心口不一。 我喜欢看那些花开花落,就像看生命的起落。 没有爱情,我能活得快乐,但是没有绿色和花朵,对我来说,生活就是没有色彩没有意义。 遇到周晓扬后的第二个周六的下午,我抱着逛街时淘到的一盆娇绿的蕙兰,那天我正好穿了条橘色的有很荡漾的裙摆的裙子,一路有点招摇地晃到了漫画店。 有人拍我的肩膀。 我转过头,看见周晓扬那张棱角分明的脸,还有那双本色的眼睛。不知道为什么,周晓扬的眼睛让我想到本色这两个字,或许是因为他给我的温暖的感觉。 “嗨!”我微笑。 “真好,你还记得我。我还担心你会转过头来骂我呢。”周晓扬笑起来。 “我又不是泼妇。”我低声说,“对了,谢谢你那天把书让给我。” “又来买漫画书?这是你买的花?你这样的女孩子应该只收花才合理啊。”周晓扬看了一眼我手里的蕙兰,笑着说。 “是,我买的花,我还种了很多呢。”我也不知道为何要同一个只见过两面的陌生男人说这么多。 “你种花?你是不是就住在旁边的小区里?帮人家房东种了一院子的花,还有棵石榴树?”周晓扬显然吃惊。 “对,你怎么知道?” “嘿嘿,我有次路过你住的房子,看见你蹲在那收拾花,我当时就想这真是个奇怪的女孩子,这么年轻居然有这么安静的爱好,我甚至还以为你有孤僻症,没想到人这么厉害,嘿嘿。当时你背对着我,没有看见你的脸。原来是你。”周晓扬扮了个鬼脸。眼睛里的笑意是这个年龄的男人少有的单纯。 这刻的周晓扬,微笑着的眼睛里的有种很本色很温暖的东西,让我毫不犹豫地一见钟情。 三 竟不自觉地每个周六的下午都会去一趟漫画店,每次都能遇到周晓扬。 日子久了,知道周晓扬是搞软件设计的,平日很多时候就是呆屋子里写代码。我还知道他的未婚妻因为工作原因去了外地培训一年,回来后他们就会结婚。 我没有问他们之间的感情如何,也没有勇气问,只是涩涩地笑过。 我奇怪这个年龄的男人怎么也迷恋漫画,周晓扬笑着说:“我很老了吗?天天对着代码,难免感到枯燥,漫画能让我放松,而且我从小就喜欢,我偶尔还画上两笔呢。” 当周晓扬站在窗前看到我种的那些植物的时候,眼睛里发出吃惊和欣赏的光彩。 “全是你种的?” 我点头。 “够壮观,真的很漂亮,我第一次看见有人能对租来的房子爱惜得这么好。木紫,你真的是个特别的人。”周晓扬发光的眼睛盯着我。 一瞬间,花香跟着风扬起,把我托起在温柔的气息里,让我沉醉。 周晓扬喜欢从身后抱着我一起听微风拂过石榴树叶发出的沙沙的声音,细密的胡子茬轻轻摩擦着我的脖子。 我喜欢坐在窗前的大腾椅上闻着桂花香,耳边是周晓扬敲打键盘发出的清脆响声。 躲在周晓扬宽大的臂弯下,从傍晚的骤雨下逃回来,听那密雨敲打叶子的刷刷声。 茭月如钩的时候,在周晓扬温暖的温柔里,昙花悄然开放,暗香浮动…… 梦魇里,我变成一朵蕙兰,在周晓扬的世界里尽情地呼吸温暖和湿润的空气,有种叫作爱情的东西也在暗暗生长。 四 刘畅冲进房间,一眼就看见了陌生男人的拖鞋,吃惊地盯着我。 我点头。 “你疯了,真的疯了,平时我看你挺机灵的啊,这回怎么就这么蠢?如果他是个能给你幸福的男人,我没话说,可是那是条不归路,你如此聪明,这个道理你不会不懂,为何偏要选择他?你爱他什么?”十多年来,刘畅第一次严肃地和我说话。 “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了,顺其自然吧。感情有时是没有原因的。” “傻丫头,顺其自然的结果是他有段美好的感情回忆,而你独自舔着伤口一辈子啊。” 人最可怕的不是不懂道理,是懂了道理,却还是无力拒绝去深陷。 我和周晓扬在超市买我们都爱的火锅材料,偶尔看看四周没有熟悉的面孔就飞快地牵一下手,然后回家围着我做的辣得掉眼泪的火锅吃得全身冒汗,再冷的夜都温暖起来。 我们坐在地板上对着漫画书笑得象两个孩子,再也不用争着买限量版本的漫画书。 我们躲在暗夜般的电影院里接吻,任屏幕上的光影交错。 周晓扬偶尔会眉飞色舞地和我讲他做的软件,讲那个代码组成的世界里的奇妙,或者给我画张漫画,这个时候的周晓扬可爱得象个孩子。他有时也会安静地听我讲我自己编的乱七八糟的故事,温柔微笑的目光下是我花一般的笑脸。 周晓扬均匀的呼吸声里,我几乎以为会就这么爱下去了。 不说承诺,不去想未来,我知道自己在犯着错,但是宁愿错,我也不想错过这场花开。我告诉自己我只要这一朵花开的时间。 窗外昙花又开了,一瞬间就地老天荒。 五 然而,昙花开,也就是昙花榭的时间。 周晓扬背着我上楼的时候,他的手机突然响起。 周晓扬刚才还和我嬉笑的脸变得严肃起来,我知趣地从他的背上滑下来。 “她要回来了,好象身体不舒服,两小时后抵达,我得去机场接她。”周晓扬抱歉地说,“木紫,对不起……我不能丢下她。” “好。”我轻轻点点头,努力让自己微笑。 满院的葱郁,我却再听不到花开的声音。 已经26天,没有再见到过周晓扬。 很多次,周晓扬的号码出现在手机的屏幕上,他熟悉的叹息声轻轻地传过来,我们都没有说话,就这么听着彼此的呼吸声。 很多的夜里,我都听着那一院风带起的树叶发出的刷刷声,不能入睡,无数次在手机上按出那熟悉的号码,却从来不敢按发送键。 刘畅来看我的时候,进门就开骂。 “你看你那张脸,快白得象鬼了,不睡觉真想死啊?”这人永远爱说心口不一的话,嘴里骂得凶悍,眼神却一片疼惜。 我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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